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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

據資策會FIND資料顯示,2009年第一季開始,3G用戶便已超越2G用戶,然而,在這段時間裡,消基會已接獲35起以上對於3G門號有所疑惑的申訴案件。顯見3G門號的普及,並不能保證其品質的提升。

狀況一:用戶於不知情的狀況下開始3G行動上網!
羅先生在98年2月7日開始使用台灣大哥大新市話299資費3G方案,並於2月10日開通,但申請書上並未說明3G計費方式,消費者收到帳單後,才發現除了通話費以外尚有3315.56元的上網傳輸費用。羅先生認為智慧型手機多項功能會自動跳入3G行動上網狀態,用戶常在不知情狀況下開始使用3G行動上網。

又,呂先生於99年6月12日在遠傳電信辦理i-Phone手機綁約優惠專案,由於消費者必須由2G轉換成3G SIM卡才能享有此專案,故刻意停用手機上網功能,以避免高昂的行動上網費用。卻仍然在月底發現一筆6,874.82元的手機上網費。

狀況二:3G優惠方案掛羊頭賣狗肉?
姜同學在97年11月初校園內向中華電信簽定一份月租費率383型,簽約四年可享每個月贈送100分鐘網內通話、每月贈送來電答鈴、3G影像電話半年免費及手機再折衝1000元等優惠。但12月和1月的帳單皆超出消費者預期,才發現自己為一般的383型月租費率門號。

狀況三:3G手機容易收訊不良。
郭先生在2009年9月將手機門號攜至威寶電信,因為威寶電信需要3G手機,因此陸續購買了11隻,卻常斷訊、當機,並且收不到訊號。

狀況四:不知對方是3G門號,帳單來了才曉得。
張小姐持有中華電信門號,發現以市話撥打3G門號一分鐘要6塊錢,但是在撥打電話時,並無從得知對方是否為3G手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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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者因促銷活動轉換為3G門號,無意上網卻又在不知情狀況下付出大筆網路費用;真正對行動上網有所需求時,網路連線能力又表現不佳。另外,對於只需用2G門號便足夠的消費者來說,沒有使用到3G功能,卻要支付使用費。整體來說,從2G轉到3G,問題層出不窮,消費者滿腹委屈。
消基會意識到此問題,在8/23-8/31之間,對台灣目前2G、3G資費與行動上網觀測進以瞭解,發現在這樣的情況下,整體市場已倒向3G資費方案,慣於使用2G資費的消費者,因為已非市場主流,而遭受冷落。但轉為3G用戶的消費者,面對的則是建置不全的3G硬體設備。也就是說,不管是2G還是3G的用戶,皆有尚未解決的消費問題,唯電信業者仍口口聲聲表示資費降太多。

而經建會曾於今年4月召開跨部會會議,檢討美國傳統基金經濟自由度、WEF網路整備度等多項評比台灣排名落後的原因,會議認為台灣行動電話費率偏高是癥結所在之一;副主委胡仲英也表示,業者之前雖有提出降價措施,但許多民眾未必能享有降價的好處,必須儘速改進。顯然,降價的空間仍是存在的!

調查樣本
依照中華電信、台灣大哥大,與遠傳電信官方網站所提供的財務資訊,以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與資策會FIND之資訊作為參考。

調查結果發現(詳見附表)

一、電信三雄營業收入不降反增,自打嘴巴?
NCC於99年1月13日公布電信業者自99年4月1日起至100年3月31日電信資費的調降係數X值,當時電信業者紛紛跳出來表示此舉會造成「電信大海嘯」,然而,據消基會觀察,電信業者第二季(四月-六月)的營業收入,並不比第一季(一月-三月)差,即便資費降低,業者仍然能另謀生財之道,消費者並非最大受益者。

以中華電信為例,中華電信99年第二季的「財務預測」中顯示,第一季營業收入自結數為455.2億元,並且預測第二季的營業收入為451.2億元,認為主要因為國內固定通信費及行動通信業務營收,4月1日起受X值調降費率方案影響而減少。但最後在第三季的財務預測中則顯示第二季的自結數為462.5億元(比預估值多出11.3億元),又表示增加的主因為行動通信加值、HiNet寬頻上網與加值、企客ICT服務等服務營收有所成長的關係。

台灣大哥大與遠傳電信的情況也是如此,在台灣大哥大「財務預測」的顯示中,其在第一季的財務預測中便提到,由於電信資費大幅降低,第二季的營業收入會從142.37億元減為 140.52億元,然而,第二季過後,台灣大哥大的營業收入實為14,561,528仟元,比起原先的預測多出5億元以上。另外,遠傳電信99年第一季收入為147億元,到了第二季則是增加為148.5億元,營業收入不減反增。

儘管電信三雄皆認為電信資費的下調會造成收入上的巨大損失,但是數字會說話,財務報表告訴消費者的是「羊毛出在羊身上」,電信業者卻總有另一套說詞。

二、3G行動通信平均用戶貢獻度(ARPU)比兩年前減少142元,顯見目前3G資費方案仍不夠吸引消費者。
根據資策會FIND調查,2010年第一季的3G用戶已比2G用戶多出733萬戶,甚至,在2010年第一季手機開通行動上網功能的用戶也持續成長,較上一季增加1.9%。整體看來,3G不管是在硬體設備或是使用數量,都已成功的往業者擬訂的商業策略靠攏。

但是,實際的平均用戶貢獻度(Average revenue per user, ARPU)近兩年來卻不斷下降,與2008年第二季相比,即便3G用戶成長了761萬戶,ARPU卻下降了142元,顯示3G行動通信功能對3G用戶來說並不如預期中的具有其不可或缺性。這樣的趨勢,反映的是消費者對於行動電話的需求,尚停留在具備發話、簡訊等基本功能。也能看出,消費者在業者強力促銷下轉換3G門號,但3G資費仍不夠低,通訊品質也不夠穩定。

三、2G網內費用仍未調降。
在2G電信資費方面,消基會曾在2008年12月17日召開「台灣2G通話費是香港的9倍?!最大調降幅度可達四成四」記者會,以台灣三大電信業者「中華電信/188型」、「台灣大哥大/200型」、「遠傳電信/198型」2G門號最低資費進行調查,發現資費皆高於香港、日本等地,因此要求電信公司需將電信資費下降27%-44%,並且建議將2G網內通話費用從每分鐘4.8元降為3.51元。

然而,經過兩年時間,電信業者仍未調降網內通話費率,若以當月「撥打網內30分鐘(一般時段)、網外30分鐘通話,並發送網內10則、網外10則簡訊」試算,並與2008年消基會計算的結果相比,中華電信只比兩年前少收了10.26元,台灣大哥大與遠傳電信則分別減少了18.849元與38.462元。ㄧ個月減少10元至40元,即便對消費者來說不無小補,反應在電信業者的營業收入上,卻是無關痛癢,才能在2010年第二季,電信資費「大」調降後,營收仍持續上漲。

另外,將現行2G與3G的資費相比,中華電信與台灣大哥大兩家業者的2G資費皆高於3G資費。以中華電信2G「88型」、3G「183型」來看,撥打網外的資費分別為每秒0.1553元與每秒0.1506元,撥打市話則分別為每秒0.1506元與0.1459元,2G資費皆比3G資費每秒高出0.0047元。至於台灣大哥大的2G「66型」與3G「200型」,撥打網外或市話都是以每秒0.160021元與每秒0.141195元來計算,2G資費比3G資費每秒高出0.0188元。倘若推動3G行動通信的成本是較高的,那麼相對來說建設費用較為低廉的2G行動通信資費,便應比3G資費便宜才較為合理。

消基會呼籲
儘管2G、3G的選擇權看似操縱於消費者手中,卻容易因為3G門號與3G手機之間的優惠方案而被強迫使用之,且3G手機上網費用不明確並偏高亦是一大問題。消基會提醒您,3G與2G相比,多出的是影音服務的功能,若消費者無上網、傳輸影音等特殊需求,其實2G手機便已敷使用。

一、業者
消基會呼籲,業者應尊重消費者使用習慣,優惠方案也需適用於2G與3G之間,以提供消費者更多樣化的選擇。另外,電信業者在資費調降過後,營業收入不減反增,目前為止,各家電信業者的2G網內通話費用仍為每分鐘4.8元,可見27%-44%的降幅空間仍然存在。2G資費若再往下調降,平衡2G與3G用戶之間比例,消費者便不必為了促銷方案選擇不適用的3G手機。

二、主管機關

若3G網絡環境尚未能提供消費者合理的消費環境,業者卻一味鼓吹消費者使用3G門號,顯然業者關心的只是自身的營業利益,消費者的立場並未被納入考量。消基會建議主管機關應正視消費者使用習慣,管制業者一面偏向3G用戶,而忽略了消費者的權益之行為。消基會認為,2G費率應仍有44%的降價空間,且3G手機上網費用應明確告知並降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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